
天津静海区新能源充电停车场及维保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静海区新能源充电停车场及维保厂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泓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静海区新能源充电停车场及维保厂房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静海区新能源充电停车场及维保厂房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2、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投标单位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 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7、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若被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获取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
2.文件售卖时间为获取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经理17800272717
E-mail:zmlds717@126.com